KPI(Key Proformance indicator )关键绩效指标的理论基础是根基于著名的二十八十法则,此法则是19世纪的义大利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德.帕列托(Vilfredo Pareto 1848-1923)所提出的经济学原理,主要是指在众多现象中,80%的结果取决于20%的原因,而此法则运用在KPI的概念则是强调企业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组织和员工有80%的工作任务与绩效是由20%的关键行为所决定的,若能掌握此20%的关键,也就掌握了企业绩效的关键。
以KPI为基础的绩效管理,强调企业的绩效应该要关注在80%关键的结果和关键的过程上,故绩效目标的设定与考核,也应该要著重在关键绩效指标上,而有效的关键绩效指标则需依循SMART原则来订定:
Specific,意指目标必须是具体的,也就是说绩效目标需能够具体的描述与被理解,不能笼统而难以界定
Measurable意指目标需为可量测,也就是绩效指标应该尽可能要数量化或者是可以行为化的,如此才能搜集特定数据或特定的信息来验证这些绩效指标的达成状况
Achievable意指目标应该是可达成的,也就是说绩效指标在付出相当的努力是可以实现,目标设定时应避免将目标值设立得过高或过低
Relevant代表目标需有关联性,意指绩效指标是需要与部门及上层主管的目标具明确的关联性,如此才能支援组织与公司目标的达成
Time bound代表目标需要有时限,也就是绩效指标应在明确的期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