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认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于优化配置资源、加强基础教育师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几年来的大面积试点,全面实施改革时机已成熟。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具体措施包括:
1.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2.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3.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4.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据悉,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从2009年已经开始,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其改革重点,是将原来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本次教育改革,提出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更加强调了职务的重要性。
所谓职称,其实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它具有学衔的性质;而职务是指具体的工种。目前中国体制内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和待遇与职称挂钩,而国外教师收入主要是与职务挂钩,采取年薪制,这除了考虑工作年限外,也考虑职务。
“所以说更应该强调职务的重要性,很多教师没有了职务岗位,职称应意义不大。”熊丙奇指出,下一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能否发挥作用,核心在于是否不是行政主导,而是真正交给了同行进行评价,也就是说,同行评价要取消与行政部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