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权威统计,2008,中国企业在e-learning方面的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括学习管理平台、电子课件、相关支持系统和服务。而北美国(主要是美国)企业在投资方面的资金约为850亿美元,其中约第三使用于电子学习(统计估算,企业培训领域中电子学习和学习方式的比例已达30%以上)。相比之下,美元和人民币目前的汇率约为6.8倍的385倍。
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规模。近几年来,中国企业确实开始了培训教育,但与发达国家的教育投资相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当我们感叹中国网络教育水平低,我们不应该忽视的一个关键因素:资金瓶颈。
我国政府也注意到这种情况,考虑将培训资金从企业总工资中撤出,以改善畸形的比例。
8月06, 2009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职业技能培训与认可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2.5%,计入成本,按照税前扣除法、单位用一线员工的教育培训经费的人员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70%。
值得强调的是,这部分资金来自于税前,作为企业运作的成本,这表明该政策在促进企业培训经费的落实有着积极的意义。
它可作为教育训练实施一段时间,但它是中国的e-Learning行业期待已久的黎明。